
发布日期:2026-02-18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信息公示及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6年2月11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要求,我厅结合装配式建筑产业倍增计划,印发本《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信息公示及竣工验收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施工现场公示制度,细化公示内容,重点解决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倒逼建设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明示、在买卖合同及质量文件中详细载明绿色建筑等级与技术措施,旨在解决销售宣传与实际交付可能不符的消费纠纷,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时组织对相关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查验并填写《实施情况表》,旨在压实建设单位企业主体责任。
四是主管部门应对照《实施情况表》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建设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五是建设单位应将《实施情况表》纳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签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归档文件时,要对竣工验收报告完整性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