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1-31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根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鄂建设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13家企业25个产品目录予以更新公布。
请各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应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应当优先使用绿色建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绿色建材进行装修,提高全市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促进建设工程品质提升。
沥青基防水卷材(有胎改性类)、沥青基防水卷材(无胎改性类)、高固含量型防水涂料、水性防水涂料
预制梁、预制板、预制柱、其它(预制阳台、预制凸窗、预制空调板、预制女儿墙、预制基础等)